正邪非原名,本也必两立

俗话说,正邪不两立,这是儒家的人伦说法,也是人之为人的基本原则,所以从人性的角度而言,邪不压正。

然而,人道之上还有天道,天本无正邪之名,因道而有之,如此而已。这是道家的思维。

以人类社会角度来看,倡导正义之本性,抑压邪恶之天性,乃是出于人际和谐,社会伦理之目的。人之出于禽兽,归根只因人有人道,而禽兽唯天道无我。

社会伦理崩坏的年代,人道沦丧的时代,人类邪恶的天性及其正义的本性俱无所约束。唯此之时,正义是必不可能胜于邪恶而著于世的。

反过来看,一个邪恶(私利至上、个体主义、性欲开放)肆虐的时代,必然是人道沦丧,伦理崩坏的年代。

有人总以成功为标准,衡量人类行为的可取性。但成者以天道,是否符合人道则不必的。

其实正邪是两立的,而且对立统一,就像法律要维护正义,必须以惩罚性邪恶加诸行恶者身上。然而,法律一如人类对天道之描述,并无正邪之分,故有恶法之谓。

那么,何谓正邪?

正邪其实并不能时刻分明,二者关系,符合阴阳之理。剥去正邪之名,二者归一。谓之正,则必有邪处,谓之邪,则必有正面。

凡正邪之分,离其之至道则见。一如春分之于春,夏至之于夏,居其至境,恰适其度而已,过犹不及,俱偏其一,大学曰,止于至善,此之谓也。

时有正之胜邪者,那么人道显见,时有邪之压正者,那么人道沦陷。

然而,其时之正邪孰主,需视其势。势者,人之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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