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何光顺先生的〖汉民族主义问题再思考(续)〗

先摘引何光顺先生的〖汉民族主义问题再思考(续)〗一文,如下:

人们对于民族问题并没有真正深入的认识,很多自由主义学者往往只是先入为主地反对民族主义,笔者常常与这种关于民族主义的成见交锋,以下对话,都是真实发生的,只是隐去对话者的名字,笔者的名字就以“牧人”(蜀山牧人的简称)代替,以方便读者阅读。

A问:我们的教育堪忧,学校仍在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教育。1.个人的就是国家的,所以眼角膜、肾脏就要捐(为什么不是卖?)给国家么?2.国家拿到后会富强。富强后打仗,战胜其他民族,然后个人也跟着自豪了?3.因为有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这么“宏大且无私”的精神,难道就可以碾压拥有者的主观意愿?

牧人:A老师爱停留于一般性的反对,对很多概念不做其含义的多层次辨析,任何主义都有偏弊,说实话,我不喜欢任何人任何派将自己的学说主义化,一落入主义,就着中和下,难以入上乘了。即使谈主义,很多人反对所谓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不知道这两样其实是被歪曲了。如我所言,当没有哪种主义是天然合理和最优的,那么,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各种主义在开放的场域和平等的原则下自由竞争,国家权力不介入和干涉任何主义的争鸣,国家法律只保护个体权利和惩治个人或群体的违法犯罪行为。

A问: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总是被各种各样地借用着,不是吗?

牧人:自由和民主还不是被同样借用着?谈问题略微学理一点,最好别跟着一般性的吆喝了。我们反对的只是某种主义被过度借用,而某些主义被完全忽略,其实每种主义或说每种思想都有其所长所偏,认为哪种主义天然合理,哪种主义天然坏,都不是一种学理性的态度,而只是一种大众意见了。

A问:我虽然不赞同民族主义,但也不反对何老师主张民族主义,只是不同意者为以汉民族遮盖其他民族(虽然中国90%是汉人),或者重申汉族主义来表达中华民族。刚才谈的两段话都只是与自己小孩所发的感慨而已。

牧人答:看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吧,我觉得我们的核心价值观很好,很多好东西其实都被包括进去了,但只是有些价值理念被过度张扬,有些价值理念还未得到充分实践。被过度张扬的价值,也很多时候被人们歪曲。

我能理您所反对的初衷,大家的目标其实差异不大,只是达到这目标的途径可能有差异,比如,我认为民族主义恰好是被虚化被扭曲的维度,正如个人主义或自由主义同样被扭曲被反面化,如果放到一个开放的环境和平等的原则下探讨,就好。有如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每家有所偏,但每家都没有什么政府权力支持,都自由争论了。

A问:当下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可能逐步成为官方凝聚社会力量最重要的号召与举措,学者的思考并非应合高举这类主义,而需警惕和防止其对于个人的拘囿、辗压、侵犯,从而造成对于弱小民族的伤害。

牧人答:其实我先前更多地提倡华夏民族的理念,但目前认为也需要激发汉民族的民族自豪感,这种想法改变是有现实针对性的,那就是在中国当前政策下,汉民族成为了一个被侮辱的民族。如果再简单地提华夏民族或中华民族,最终会导致汉民族的历史被虚无化,造成在民族团结的旗帜下,汉民族的个体在任何地方都不断让步,最终让这个绝大多数人的群体因为压制而最后可能因屈辱而总爆发,而这个问题就是我们要预防的。

在国内层面谈弱小民族是荒唐的,是一种先入为主的政治正确的观点,你稍微想想,就知道人数少并不代表弱小。统治者人还少呢,弱小么?我是喜欢和尊重少数民族同胞的,但少数民族往往更能集结力量,特别是回族在宗教的旗帜下,几乎是准军事化和高度组织化的,你让普通汉民去欺侮回民试试,恐怕你看到更多的是回民欺侮汉民的事件。那种动不动就弱小民族的说法,在国际上是存在的,但将其运用到看到国内民族,就非常荒唐了,国内恐怕最弱的就是汉民族了。如果没有对于问题的具体分析,就会失之千里之远了。

你再看少数民族和汉民族结婚,基本上都是选择子女为少数民族更不用说是回族等强势民族了,难道父母傻了去了,故意选择一个被欺侮的弱势民族。汉民和少民结婚,往往给儿民身份数更具有优势,更能让自己的孩子具有竞争优势。这就是所谓的逆淘汰,一个国家的主体民族失去的尊严、荣誉和民族意识,不断选择少数民族身份,当这个比例达到一个临界值,少数民族就会变成主体民族,其巨大的文化差异、宗教化指向和去中国化传统,就会导致其力量足够时,走向对于原主体民族的进一步挤压,从而谋求独立与分裂。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目前的特权制度和某种意义上的现代种姓制度已经非常严重。如果我们不去反对这种特权制度和现代种姓制度,却大而化之的反对民族主义,不但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而且是非常有害的。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在崇尚道义、礼乐、自由、法治的汉民族主义的旗帜下,让整个国家逐渐团结到汉民族这个主体民族周围,淡化民族之间的差异,认同主体民族所创造的优秀文明,增强文明的向心凝聚力,于是,边疆就不至于因为和跨国界的他国宗教和文化的认同,而走向分裂中国的道路,就会在汉民族优秀文明的感召下,为复兴中国文化而努力,为做为一个中国人而自豪。认同汉民族,其实就是为融合成华夏民族和中华民族而做准备。我们国家和政府所一直致力于建构的中华民族的概念才能在围绕主体民族的优秀文化的普及中落到实处!

这就是我将汉民族主义视作构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必要的过度环节的原因所在!这个环节是绝不可少的,如果将汉民族虚无化,而空泛地提倡中华民族,最后就会让中华民族成为一个大杂烩,就会成为这也行,那也行,每个民族自行其是的一盘散沙陷于内斗的中华民族!

醒来吧,伟大的汉族!醒来吧,我的华夏!醒来吧,那些肉食者!

沙坡先生再论,曰:

何先生是文辩论理据中肯,充分。

主义化,确实容易僵化。而民族主义,在一定范围内,如同个人主义。实际上民族主义正是自由主义与民主主义的孖生物。

而这以上论述,都是基于西方话语下的诠释。

沙坡素疑,民族主义概念是个伪命题。虽然民族是天然存在的,人类社会总会由于种种因素,形成具有独立特性的小圈子,我们且称之民族。然而,以民族之独立性,推广到民族主义,并以此主义结合个体主义,衍生出我族为尙的政治诉求,即是非理性的,亦非人文性的,因为这种主义,忽略了人类社会的普遍性联系。因此,极端地强调独立性,或极端地强调联系性,都是非理性的,非人文性的。

而唯独华夏大地上,汉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是理性的,人文的。

在中国,二者有着强烈的中国特色,表现为,一是文化特征,二是公平正义的原则特征。

一方面,汉民族主义的兴起,不是极右思想的生发,而是来自于不公平不正义的民族政策:作为主体民族,汉族在中国却处于二等三等甚至最低等的社会地位。汉民族主义是汉民族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表现。

同时,土生土长的汉民族主义,没有受到西方自由主义及个体主义影响的情况下,更确切地表述,是文化主义,人文主义,是对华夏文化复兴的追求。人文特性表现为:承认个体独立,同时强调群体普遍联系,并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类的理念,发展出五德,纲常,家庭孝道等伦理学说,对个人进行教化,并引导其向社会追求和谐,共处,公平,正义等道德及法制的原则。

而华夏的爱国主义,则是根源于华夏文化人文理念中的忠义伦理而衍生的思潮。这种思潮是理性的,表现为:即使中共在中国实行了矮化汉族的各种国策,然而,鉴于中共政权取得的经济,国防,教育(包括(社)科研)等实力,人民生活富足安定(包括历史纵向,国际横向对比),华夏文化人文理念认为,这种政权是具有一定正当性,合法性的,即正统,而对正统政权,华夏文化伦理学说要求人民以忠义之态度待之,这就是理性的,人文的爱国主义。

然而,这个主义一词,确实应当去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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